董事會

依章程規定,本公司設董事五至九人,任期三年,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董事候選人名單選任之,連選得連任。

本公司董事會目前為九席,其中獨立董事占四席。本公司董事長,係經董事會選舉產生。本公司董事長對內為董事會主席,對外代表本公司。

本公司董事會為健全監督責任、強化管理機制,已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