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工商業與人權指導原則

聯合國工商業與人權指導原則》(United Nations Guiding Principles on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是由聯合國秘書長特別代表約翰·魯吉起草的一份為防止商業活動對人權產生不利影響而要求跨國公司和其他工商企業保護人權的指導原則。2011年6月16日,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一致通過了《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使該指導原則成為聯合國認可的第一個企業人權責任倡議。

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包括三大支柱:
  • 國家保護人權的義務
  • 公司尊重人權的責任
  • 受害者受到與商業活動有關的侵權行為侵害時獲得補償的機會
這套指導原則為全球的工商業及政府機構訂立了具權威性的全球性標準,以此確保企業在它們的營運以及各種商務關係中尊重人權。在2018 年全球慶祝了世界人權公約 70 週年後,全球智庫單位「人權與企業研究所」(IHRB)與他們的合作夥伴,盤點出在 2019 開始的各種商業活動中,必須持續關注的 10 大人權議題。
 
  • 消弭工作場域中的性別歧視
  • 企業應確保工人的權利與尊嚴
  • 企業應將人權捍衛者視為合作者,反對迫害
  • 新興國家應重新審視,大規模的中國投資所帶來的負面人權影響
  • 私部門應加強保障移工權利
  • 免費線上企業人權評估,協助降低投資風險
  • 透過體育競賽中的商業活動作為社會橋樑,促進人權保障
  • 衝突過後,企業應與政府攜手修復社會傷痕
  • 數位時代,企業應避免新型態貿易中的人權問題
  • 私部門在新興民主國家中,以國際標準施壓政府保障人權
在此指導原則之下,同時參考持續關注的人權議題,本公司本著公司尊重人權的責任保障員工人權,且依據勞基法及相關勞動法令訂定工作規則、申訴及檢舉辦法、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等相關之管理政策及程序以保障員工合法權益。